绵阳市检察机关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统筹抓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268人,同比上升54.91%。不批准逮捕156人,同比上升15.56%,不捕率36.79%,同比减少7.04个百分点。
决定起诉各类犯罪693人,同比上升16.08%。决定不起诉119人,同比上升35.23%,不起诉率14.66%,同比增加1.81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65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1.70%。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总数的88.08%。对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438人,采纳率为96.69%。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同比上升28.57%。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同比下降72.73%。
2.纠正漏捕、漏诉。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人,同比下降66.67%;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20人,同比上升66.67%。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7件,同比上升41.67%,已纠正6件,纠正率为35.29%,同比减少39.71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4件,同比上升33.33%。法院同期审结2件,其中改判2件,占审结总数的100%。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件,已纠正4件,占提出数的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8人,同比下降61.70%;同期已纠正18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7件,同比下降36.36%;同期已纠正6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7人,同比上升183.33%;同期已纠正6人。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件。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7件,同比下降3.39%。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同期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裁定再审9件,占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的69.23%。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同比下降33.33%,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6.67%。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同比上升200%,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提出建议数的33.33%。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同期采纳2件,占提出建议数的40%。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142件,其中民事类立案36件,行政类立案106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诉前程序124件,同比上升158.33%,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3件,同比上升266.67%,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91件,同比上升133.33%。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01件,占81.45%;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1件,占8.8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件,占2.42%;国有财产保护领域5件,占4.03%。
(三)提起诉讼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件,同比下降60%,占立案数的1.41%。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3人,同比上升62.50%。
(二)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20人,同比上升17.65%;起诉3人,同比下降70%,不起诉1人,同比下降87.50%,对未成年人不起诉率为25%,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10.34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0人,同比下降33.33%。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61件,同比下降54.14%;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8件,同比上升700%,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发放救助金18人,同比上升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