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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3-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检察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文化);

        4.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及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3月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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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二)具体条件。持有C1及以上驾照,具有5年以上驾龄,具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工作经历或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320日至24日。

        2.报名地点: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安州区花荄镇恒源大道南段文星塔斜对面)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及与聘用岗位有关的退役军人、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写《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可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将上述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8772730@qq.com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二)考试

        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技能测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实地测试车辆驾驶技能,技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应变能力以及服务意识、工作态度、举止仪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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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受检者承担。

        (四)政审

        政审工作主要审查拟聘用对象的家庭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有无参加邪教组织等。政审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签定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临聘人员与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签定劳动用工合同(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劳动关系。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宋晓娟,电话:13881176577,邮箱:8772730@qq.com

        区检察院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点击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