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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报告)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
        时间:2019-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职尽责,肩负起保稳定、促发展、护正义的司法职责,为涪城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样板区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今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537件753人,批捕 323件432人,办理审查起诉案698件1061人,起诉662件 1003人。严厉惩治侵财型犯罪,批捕盗窃、抢劫、诈骗犯罪170件 216人,起诉302件373人。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态势,批捕走私、贩卖、制造、运输和非法持有毒品犯罪51件56人,起诉54件60人。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起诉14人。打击新型犯罪,对一起跨国电信诈骗案批捕19人。坚持把打击犯罪与社会治理充分结合,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刑事诉讼标准,依法对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的案件,不批准逮捕214件321人,不起诉34件55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3人。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惩治合同诈骗、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突出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29人,起诉141人。对受害群众众多的青岛海能海洋绵阳分公司以及何某某、艾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亿余元的重大案件提起公诉。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把脱贫攻坚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与区扶贫局会签实施《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向生活困难的9名涉案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9万元。加强昭觉县检察院扶贫对接工作,达成经济扶助、办案指导等意见,选派1名优秀年轻干警赴昭觉县参与脱贫攻坚和禁毒防艾工作。细化部门联系村扶贫措施,落实帮扶责任和帮扶资金。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盗伐滥伐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受理审查批捕案件2件2人,审查起诉案件5件6人,批捕1人,起诉4人。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精神,全面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有效打击套路贷、违法收债等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49人,提起公诉98人。建立健全扫黑除恶提前介入、案件会商和线索排查机制,提前介入重大涉恶犯罪案5件。对一起44名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的涉恶犯罪案件提起公诉,该案系目前绵阳市范围内涉案人数最多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持续做好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强化刑事立案监督,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11人、撤案5人。依托“两法衔接”机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案11件12人。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16件。向公安机关提出追诉漏罪、漏犯18人。对侦查活动中违法延长羁押期限、取证程序违法、侵犯人权等违法情形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次,公安机关均已纠正。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量刑畸轻畸重、适用法律错误的一审判决提出刑事抗诉5件7人,改判4件,维持1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22件,办案机关(部门)采纳并变更强制措施19件。强化刑罚交付执行监督,推动司法机关执行社区矫正、公安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检察工作常态化。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对监督中对发现的违法情形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整改,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立足监督职能,对危险驾驶证据鉴定,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管理漏洞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进部门积极履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果。

            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心港湾”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未成年人犯罪办案始终,严格落实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强化“少捕、慎诉、少监禁”工作力度。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8件22人,审查起诉案14件40人,决定不起诉未成年人8人,亲职教育15人。诉前非羁押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注重“双向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最大限度的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对3名被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8次,向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以校园为阵地,开展法治教育巡讲12场,受教育学生2000余人,发放《青少年自我保护小常识》1000余册。发出检察建议6份,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及经营性娱乐场所整治,督促学校进行平安校园建设,为未成年人营造了绿色、无忧的成长环境。

            二、强力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着力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格局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裁判结果监督力度,稳步推进审判程序监督,有序开展执行监督,审查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65件,其中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8件,审判程序监督案4件,执行监督案6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向区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1件已启动再审程序。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1件,向法院、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3件,被采纳12件。

            有效加强支持起诉工作。依托与区法律援助中心搭建的贫弱群体帮扶机制,积极发现案件线索,切实履行支持起诉职能,维护退休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42件,其中支持37名农民工起诉维权追讨薪资69.349万元,支持5名退休职工向原工作单位追回个人垫付社保金28.85万元。

            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利用“两法衔接”平台、行政机关走访、公民线索举报等途径搜集发现线索,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移送线索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5件,其中办理了全市首例检察机关督促司法局对假冒律师执业处罚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市司法局作出没收周某某非法所得4000元并处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发文在全市检察机关、法院、司法行政系统予以通报。

            三、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构建公益保护新格局。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出台《绵阳市涪城区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区食药工质局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和公益诉讼常态化协作机制。聚焦“四大领域”,着力解决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出让金流失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7份。

            强化生态资源和环境司法保护。主动融入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行动,深入实施“守护绿川2号行动”,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破坏动植物资源、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持续强化司法保护职能。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办理全市首例涉林生态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监督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孙某补种香樟树80棵。针对辖区一家企业非法贮存、处置医疗废物问题,督促环保部门和卫计部门对全市470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抽取80余家进行医疗废物专项督查,对可回收医用物品处置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30份,并对违规单位行政处罚,消除医疗废物流出隐患。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区食药工质局会签《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及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共筑“舌尖安全”保护屏障。办理食品药品领域行政公益诉讼19件。提起全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针对城区网络外卖商家存在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过期、超范围经营等情形开展专项监督,向区食药工质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食药监部门对违法经营的3家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和12家入网餐饮商户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餐饮商户82家,清查下线餐饮商户478家。

            加大国有财产保护力度。加强与国土、人社、卫计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对接机制、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对国有财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的监督,全力司法保护国有财产。督促人社部门追缴被骗医疗保险基金3115万元,对两家涉案医院行政罚款1.028亿元,督促卫计部门对38名骗保医务人员处以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督促国土部门催收国有土地出让金15.13亿元及滞纳金1.15亿元。

            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检察权运行机制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和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划转编制19个,实际转隶17人。高度重视监察委移送案件的办理,认真落实提前介入机制,对案件的诉讼程序、证据采信等问题及时提出意见。畅通内部捕诉衔接机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在保障案件质量前提下从严、从快办理监察委移送的案件,受理市、区监委会移送审查起诉案9件9人,已提起公诉7件7人,法院已判决3件3人。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办案监督。改变“三级审批”办案模式,实施扁平化管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和检察官依据《检察官权力清单》直接对案件作出决定。发挥检察委员会决策把关作用,议决复杂疑难案件24件、检察工作重大事项13件。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常态化开展办案流程全过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开展全过程监控187件。对已办结案件开展质量评查108件,均评定为合格以上案件,无瑕疵和不合格案件。把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的结果作为考评检察官工作质效的重要依据,着力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和办案风险防控。

            五、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提高执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积极配合市、区人大调研,向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区人大代表专题汇报检察工作。及时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我院重要工作。向市、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法律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检察改革、公益诉讼等工作6次,受到肯定。走访辖区省人大代表、悉心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建议,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参与调研绵阳城区生态林地规划、利用、监管情况,向市人大提出议案1件。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应当提交监督的案件全部纳入监督。坚持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接待群众信访制度,引导  和解决群众诉求。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法学专家、律师、社区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检察活动途径。改版检察门户网站、完善案件信息公开、代表委员联络平台,健全《互联网门户网站管理规定(试行)》等检务公开机制,明确检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相关要求,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600余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30条。

            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强化自身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两个责任”并重,扎实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完善廉政观察员制度,实施大要案前纪律谈话4件21人次,检察日报予以报道。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利用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持之以恒开展转变作风专项治理,集中组织学习党纪检规21次,开展检务督查18次,发出检务督查通报9期。组织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12次,组织干警参加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培训50期800余人次,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有效提升队伍素能。院集体获市级以上表彰7项,个人获“检察机关业务能手”等各级表彰76人次。检察调研论文省级以上获奖、采用8篇,检察新闻被国家级媒体采用25篇,全国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铜奖1篇系绵阳市唯一获奖作品。

            推进科技强检。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提高检务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智慧检务建设,加强科技强检力度,推进信息技术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升检察专网基础性保障、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着手智能语音辅助办案系统、出庭一体化平台等智慧检察建设,改善检委会议事议案和案件质量评查子系统。实现与公安、法院的电子卷宗互联共享,运行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现案件文书和卷宗材料网上流转。深化检察技术与各检察业务部门协作配合,办理技术性证据审查案11件,为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提供可靠支持。

            夯实检务保障。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两会”等重要时段社会稳定,营造有序工作环境。共受理来信来访134件2000余人次,成功化解100人以上规模化群访12批次。司法警察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执行拘留、逮捕、送达法律文书、办案区安全保障等法警任务1300余件(次)。以保障执法办案为中心,科学统筹,把有限的经费重点用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上,为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18年,检察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关心,离不开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的监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面临一些现实问题,有待改进完善和积极应对。一是随着改革的推进,各种矛盾突出,检察工作面临的考验和压力叠加;二是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需“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三是检察工作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的办法不够多,服务大局的举措还需优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迎难而上,下大力气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