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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2-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工作报告

         

        2021年,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面履行刑罚执行检察监督职责,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办案水平、监督能力、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做实派驻检察,深化巡回检察,积极推动“驻+巡”良性互动和深化拓展

        进一步做实做细派驻检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巡回检察,充分发挥的便利和的优势,科学处理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的关系,既各有侧重,又相互促进。

        1.做实监狱派驻检察。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派驻检察职能作用,明确派驻检察工作职责,强化派驻检察人员主体责任,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及时开展服刑人员收监、出监检察,重点检察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收监、出监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二是每周开展戒具、禁闭、集训、隔离审查检察劳动改造检察重点检察监狱对服刑人员使用戒具适用禁闭、集训、隔离审查的事由、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以及劳动现场的警力配备、监管制度的落实、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保护等相关情况。全年通过检察,发现监狱存在民警违规使用戒具、服刑人员超时劳动等问题。三是每月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检察生活卫生检察以及通信会见检察。重点检察教育计划落实基本生活卫生保障、亲属会见等相关情况。全年通过检察,发现监狱存在1+5+1”模式落实不到位、职业技术教育开展不规范等问题四是做好事故检察。对年办理的服刑人员死亡事故案件均第一时间出席现场,按照事故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调查。重点检察是否存在虐待、殴打等诱因导致的非正常死亡,倒查服刑人员在服刑、生病救治的整个过程中监狱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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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开展控告、举报和申诉检察通过开启检察官信箱、约谈服刑人员、定期接待服刑人员近亲属、监护人来访等途径,收集、登记服刑人员的控告、申诉、举报,并根据反映的情况,及时审查处理针对派驻检察发现的问题,我院均第一时间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或口头纠正等形式通报监狱,责成监狱整改

        2.进一步深化监狱巡回检察。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和部署,我院坚持以常规巡回检察为主,适时开展专项巡回检察、专门巡回检察,通过巡回检察,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彰显监督权威。全年对监狱开展巡回检察4次,对巡回检察监督事项进行案件化办理6件。一是切实把握工作重点,扎实提高巡回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规定《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目录》等规范性文件开展相关工作。在保证巡回检察方式内容流程标准化,确保巡回检察工作稳步开展的同时,着力从发现一般性问题向发现重大和深层次问题转变全面检察监狱在工作机制、工作规范和落实有关规定等方面是否存在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管理有漏洞等深层次问题在全面审查中突出检察重点,加强服刑人员改造三大现场等重点部位,计分考核和刑罚变更执行等重点环节,涉黑犯罪、金融犯罪和职务犯罪等重点服刑人员检察最大程度提升监狱检察监督工作质效。二是压实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追究。明确在巡回检察中应当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发现了问题不予报告、未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的,对巡回检察发现问题不督促整改落实的,要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的责任。通过完善责任追究,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倒逼每一轮巡回检察的职责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借助“外脑”,提升巡回检察专业化水平。巡回检察涉及诸多专业问题,检察人员存在部分知识“瓶颈”,为此我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食品药品、卫生防疫、应急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参与巡回检察,从专业角度为巡回检察助力,提升巡回检察针对性和专业化水平“外援”的加入,达到了借用“外脑”搞好监督、办好案件、提升专业能力的目的,进一步拓展了巡回检察的深度和广度共同促进了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水平的提升,也提高了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参与度四是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提升巡回检察工作质效。牢固树立人民检察院和监狱分工虽有不同,但工作目标一致的理念,按照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思路开展工作一方面注重早发现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找到原因,治“未病”防未然,防止小过错酿成大问题。另一方面在注重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不放松稳定监管秩序,切实防止因巡回检察工作影响干扰监狱的正常监管执法活动。最大程度与监狱在有效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中,形成司法合力,实现刑罚执行和检察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

        此外,按照上级院的安排部署,我院还积极参与最高人家检察院组织的全国交叉巡回检察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全省交叉巡回检察。2021年,我院派出干警参加了四川省检察机关组成的高检院第七巡回检察组赴甘肃省兰州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另外还与市检察院共同组成四川省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对四川省崇州监狱开展了巡回检察,参加人数达到了10余人次,历时达到了60余天。通过对国内省内其他监狱的巡回检察,进一步提升了对巡回检察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了刑罚执行检察监督水平

        3.抓好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的协调衔接和相互促进我院坚持不断提高对新时代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工作机制的认识,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前提下,建立起有序的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巡派联动,加强相互协调、共同推进,促进整个刑执检察工作的提升。一是加强协作。派驻检察室认真履行《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规定》中关于派驻检察的工作职责,全面了解派驻监狱的情况,尤其对监狱在刑罚执行、狱政管理、职务犯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为巡回检察确定重点提供方向。巡回检察负责对日常监督检察中不易发现的重大和深层次问题进行挖掘剖析,弥补驻狱检察点多面广,监督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缺陷。二是共同推进。建立“三个一起”的共同推进机制,充分释放“驻+巡”的制度优势。巡回检察组同派驻检察人员“一起沟通对接、一起分析案情、一起调查核实”。一方面,派驻检察发挥“前哨”“探头”作用,根据巡回检察的需要和安排,提供及时有效信息源和必要支撑,以便巡回检察组能够集中力量、时间和精力对重大和深层次问题进行检察,让法律监督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巡回检察组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派驻检察室通报,使派驻检察室全面掌握监管改造情况,明确派驻检察工作的不足和短板,增强派驻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实现了以“巡”促“驻”和监督成果共享巡回检察结束后,由派驻检察人员监督、反馈监狱整改落实情况,把督促监狱落实巡回检察建议作为日常检察工作重点,督促并协助加以解决,以保证监督事项按时整改到位。对整改不落实,应付了事的,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告,严肃问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既与监狱建立积极的良性互动关系,增强了监狱对检察建议的重视程度和落实力度,增强了检察建议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同时,我院还对“驻+”检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挖掘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线索,防微杜渐。

        、细化办案标准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推进刑罚执行检察监督质量提升

        不断推动刑罚执行监督走深走实,着力抓好“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办理试点工作,狠抓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检察监督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力提升刑罚执行检察监督质效。

        1.持续强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一是切实加强对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在加强对监狱提请减假暂案件审查监督的同时,注重与法院的工作协调和对法院相关裁定的法律监督全年对四川省绵阳监狱、四川省川北监狱提请审查的“减假暂”案件提出纠正不当100余件,均得到监狱采纳。另外对法院裁定减刑不当提出纠正违法1件 二是严格按照省院关于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办理试点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形成假释案件、保外就医案件“调查核实+询问走访”的实质化办理模式。相关案件的办理,不再是简单的翻翻卷宗,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地方,采取调取相关证据、询问服刑人员及相关人员、向管教民警及派驻检察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固定,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办理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我院相关工作形成可供推广的试点经验,为《四川省检察机关实质化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的正式发布作出了贡献。

        2.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检察监督不放松一是毫不松懈抓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好自身防控措施的同时,监督协助监狱落实相关防控制度,把疫情防控、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作为监督重点,持续监督监狱深化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加强安全防范检察,通过视频监控、查看书面执法台账、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重大节日前开展专项检察等方式,重点检察安全警戒设施、应急处突、外协人员管理、车辆进出管理等情况,着力发现可能导致疫情传播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督促监狱及时整改。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人员原则上不进入监区的情况下,依托信息化手段,利用监控录像、视频接访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开展检察监督,做到刑罚执行检察监督不弱化。通过指挥中心远程视频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采用及时记录、存档等方式予以固定。同时,坚持听谈查看相结合,听取一线民警意见,通过视频连线接待服刑人员信访,并调阅出入监狱检查登记、区务会议记录、狱情分析会记录、监管民警值班记录等有关材料,跟踪隐藏在现象背后的问题,再围绕时间、地点、对象、具体情况等要件开展必要核查,确保疫情期间监管场所的刑罚执行有序规范。

        3.强化源头治理,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坚决严厉打击狱内再犯罪,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注重强化狱内再犯罪案件办理的教育效果,提升案件办理对狱内服刑人员的警示作用,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二是有力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发现工作,按照省院统筹、市级院为主体的侦查办案模式,发现线索立即上报市院,全年向市检察院移送具有可查性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条,派出干警4人协助上级院开展侦查工作。三是提高总结提炼典型案例能力,树立案例引领意识,注重梳理发现具有典型性的监督案例并及时报送。2021年报送的“对蒲某财产刑执行不当监督案”“对刘某死亡调查监督案”,被评为“2021年绵阳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优秀案例”。

        提高标准强基固本,扎实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一体推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队伍管理,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培训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履职能力水平。

        1.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一是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中,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紧扣重点环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案件核查、顽瘴痼疾整治各项工作。在查纠整改环节中,我院通过4轮严格自查和谈心谈话活动,共计有4名员额检察官自查出“减假暂”问题案件4件。后经组织认定,此4件案件均不属于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案件。二是按照市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安排部署,我院作为主力,扎实深入开展违规违法“减假暂”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活动中,我院四川省绵阳监狱、四川省川北监狱近三十年来的“减假暂”案件进行全面核查,对于筛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院已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完善构建制度机制,彻底根除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三是按照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统一部署,组织抓好覆盖全员的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切实把学习教育焕发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对党忠诚、履职奉献、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

        2.坚持把队伍素能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一是以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为抓手,严格管理制度,优化干部配置。倡导主动学习,加强培训,强化提升干警理论知识水平、业务技术能力、规范司法自觉、执法为民意识,督促干警担当作为,主动积极迎接新挑战。二是充分发挥执检业务骨干的主观能动性,搞好传帮带,切实提高队伍履职能力。畅通干警任职晋升渠道,努力让有能力、有业绩的干警优先得到提拔晋升,充分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注重发现、树好先进典型,按照规定予以表扬奖励

        3.注重加强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密切联系和沟通协调,立足我院实际,好宣传角度,充分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紧贴我院工作职能,聚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热点案件、重点工作成效,不断加大宣传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闻宣传、典型推送、舆情引导工作。全年发布微信公众号新闻56期,微博公众号79。其中发布的新闻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14篇,发布的微博被省级以上微博采用2条。                                                                                                                                                                      

        2021年,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工作缺乏统筹规划存在年底突击导致工作质效不高的情况二是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发力,部分人员能力水平还不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三是检察理论调研成果、工作信息不多,质量不高,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工作中的不足,下一年,我院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张军检察长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办案”理念,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和权威。进一步推动刑罚执行监督走深走实,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切实把解决问题作为检察监督工作的刚性要求,以更好的办案效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刑罚执行机关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维护监狱服刑人员合法权益,更好体现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二是转变理念,进一步加强信息调研工作。树立“总结实践经验,指导实际工作”理念,激励干警写作信心和热情,主动从岗位履职过程中发现信息来源,及时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进展、新经验,为检察工作提供更多层次深、价值高、针对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以积极推进办案技术用房附属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的技术水平和保障水平。

        2022年,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牢定位,忠诚履职,服务大局,突出刑罚执行监督核心业务,抓紧抓实重点工作,守护刑事司法最后环节的公平公正,提高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营造社会安全稳定环境为平安绵阳、法治绵阳和绵阳科技城建设作出应有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