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对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规定、决定等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加挂司法警察大队牌子,负责本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司法警察条例并制定相关规划,组织司法警察执行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负责组织本院司法警察业务培训和警务活动。协调配置、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
负责人信息:
李咏梅主任
联系电话:0816-229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