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5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3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一般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预算安排6万元,较2015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6万元,较2015年持平,主要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办案业务等工作开展。
附表:
游仙检察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情况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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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预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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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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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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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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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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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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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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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购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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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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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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